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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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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發現期

1225年(南宋寶慶元年)

泉州市舶司提舉趙汝適,在其《諸蕃志》中記述:「流求國,當泉州之東,…土人間以產黃臘、土金…往售三嶼。」可見當時臺灣的原住民已經發現了砂金,並且懂得使用金子進行交易。

1684年(清康熙23年)

諸羅知縣季麒光於《臺灣雜記》中記載基隆山附近番人拾金、發現金礦之傳聞:「金山在雞籠三朝溪後山,土產金,有大如拳者,有長如尺者…」

1890年(清光緒16年)

曾在美西修築鐵路並見識淘金的廣東籍鐵路工人,於架設七堵段鐵橋時,因清洗便當而在基隆河中發現沙金,引發淘金熱;至隔年,基隆河畔已聚集三千多名淘金客。

 

正式開採期

1892年(光緒18年)

為遏止私人淘金紛爭,清廷於基隆設置金砂總局,下置瑞芳、四腳亭、暖暖、七堵、水返腳等分局,將淘金納入政府管理。民眾納稅領照之後,方可獲准淘洗砂金。

1893年(清光緒19年)

金沙局包贌與由淡北五名紳商所組成之「金寶泉」,試辦一年六個月。隔年六月金寶泉承包期滿,獲利二十餘萬元而去,金沙局又恢復官辦。唯承包期間,採金人李家以由從大粗坑循溪而登九份山,發見「小金瓜」之礦脈露頭,因增設九份山分局。

1894年(清光緒20年)

首次發現大金瓜露頭,淘金客以「金瓜石」為此地命名。

1895年(清光緒21年,日明治28年)

金寶泉約滿,官府欲收回礦權自營,但因甲午戰敗,臺灣割讓給日本;日人接管後,仿清廷設置砂金署。

 

開採全盛期

1896年(日明治29年)

總督府明令禁止採金,再頒布《臺灣鑛業規則》,以雞籠山(今基隆山)為界,劃設東西兩大礦區,以東為「金瓜石礦山」,礦權授予田中長兵衛主持的田中組;以西為「瑞芳礦山」(今九份),授予藤田傳三郎的藤田合名會社。

1897年(日明治30年)

田中組與藤田組著手進行礦山開發。

1904年(日明治37年)

於本山礦床發現稀有的硫砷銅礦,繼而發現蘊藏豐富銅礦藏量的長仁礦床,金瓜石也從金銀礦山轉為「金銀銅礦山」。

1914年(日大正3年)

因產量豐富,臺灣躍升為日本帝國轄下第一大的產金區。同年,基隆人顏雲年租下藤田組於瑞芳礦區之所有礦權,並逐步收購鄰近地區的採礦權,稱霸九份。

1920年(日大正9年)

顏雲年成立臺陽鑛業株式會社,旗下除了九份之瑞芳金礦,尚有平溪、猴硐煤礦,成為同時掌控金與煤的大企業。

1925年(日大正14年)

受第一次世界大戰影響,金瓜石礦山開發權轉入後宮信太郎主持之金瓜石礦山株式會社。

1933 年(日昭和8年)

日本鑛業株式會社收購金瓜石礦區,成立臺灣礦業株式會社,大舉更新設備,於臨海之水湳洞,沿山建造新式的浮選礦場(今水湳洞選煉廠遺址),並修築水湳洞直通八斗子運礦場的輕便鐵路(今臺鐵深澳線前身),進入採礦全盛期。

1938年(日昭和13年)

金瓜石礦山創下年產值2.6公噸(約六萬八千九百兩)的紀錄,被譽為「亞洲第一貴金屬礦山」。

1942年(日昭和17年)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金瓜石改以開採軍需之銅礦為主。日軍於此設立戰俘營,前後關押五百餘名以大英國協為主的同盟國戰俘,命其採掘銅礦。

 

開採後期

1944年(日昭和19年)

美軍逐漸掌握臺灣制空權,金瓜石礦區也隨戰事吃緊而全面停擺。

1946年(民國35年)

二戰後初期,中華民國經濟部成立臺灣金銅礦籌備處,擬定修復、復工等工作。

1948年(民國37年)

臺灣金銅礦務局接管金瓜石礦業。黃金經煉製後,由臺灣銀行以官定價格全數收購。在國共內戰爆發、產金成本偏高之下,重啟銅礦開採,並發展「以銅養金」的經營模式。

1955年(民國44年)

臺灣金銅礦務局改組為臺灣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金公司),延續以銅養金策略,持續增加銅礦生產。

1971年(民國60年)

位在九份的瑞芳金礦已竭,又因金價低迷,臺陽礦業結束了九份的採金事業。

1978年(民國67年)

金瓜石金銅產量漸趨枯竭,臺金公司試圖從坑道開採改為大規模露天開採,並於哩咾地區興建禮樂煉銅廠,進口國外銅砂煉銅,將營運重心由採礦轉至冶煉、加工。

1987年(民國76年)

因社會經濟型態轉變,且國際金價偏低,臺金公司不堪長期虧損而關閉。金瓜石近百年的採金歲月至此告終。

2002年(民國91年)

在文化保存意識興起,而一山之隔的九份也因觀光熱潮重返繁華之際,臺北縣(今新北市)政府著手整建臺金公司廢礦坑與辦公室等區域,籌設黃金博物園區。

2004年(民國93年)

黃金博物館正式開館,以國內首見的生態博物園區模式,志在結合社區力量,將金瓜石地區的礦業遺址、建築遺跡及自然環境等完整保存,並賦予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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