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檔期審查:預計每年2-3月、8-9月開放次年檔期審查申請,請依公告為主。【零星】檔期審查:年度檔期審查完畢,如有剩餘之零星檔期,另行開放申請,請依公告為主。
※檔期審查申請之公告請參閱官網首頁/活動公告
※檔期審查申請流程請參閱下方說明文件,並請依公告檢附相關資料辦理
※請依規定辦理演出前置作業及執行,相關前台及技術資料請至「演藝廳申請-技術暨前台資料」查詢。
※演出中如有明火表演或其他涉及法律規範之形式展演內容,請務必提前向場館及主管機關進行報備申請准演。相關檔案: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明火表演許可申辦。
演出完成後,藝文中心將與團隊確認是否有「加租設備費」及「逾時使用費」,並依「新北市藝文展演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計算相關費用。 相關費用繳納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將退還全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