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檔期審查:預計每年2-3月、8-9月開放次年檔期審查申請,請依該年度公告為主。【零星】檔期審查:年度檔期審查完畢,如有剩餘之零星檔期,另行開放申請,請依公告為主。檔期審查申請流程請參閱下方說明文件,並請確認申請檔期之方式(年度或零星),依公告使用正確之表格及檢附其他資料。
請依規定辦理演出前置作業及執行。
演出完成後,藝文中心將與團隊確認是否有「加租設備費」及「逾時使用費」,並依「新北市藝文展演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計算相關費用。 相關費用繳納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將退還全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