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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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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屆新北文化獎徵件公告

一、宗旨:

新北市政府為表彰及獎勵長期深耕新北文化,舉凡對 1.從事藝文創作與展演。2.文化保存、研究、發揚與傳承。3.文化創意及城市生活美學之創新與推廣。

4.對新北文化特質推動、維護、實踐等領域,具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堪稱典範,足為表率之個人或團體,均為本獎表彰及獎勵對象。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選資格:

凡對新北文化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於新北市。

 

四、獎勵方式:

每年舉辦1次,得獎者以4名為原則,每位得獎者均頒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40 萬元整為原則,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經遴選委員決議得以從缺或不足額等方式辦理,必要時得就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得獎者頒贈獎座1座為原則。

 

五、參選方式:

由各機關(構)、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或具社會聲望之個人自我推薦或推薦參選人,推薦者需徵得被推薦者同意並簽署同意書。

推薦單位應於承辦機關公告截止日前提出,且不得互相舉薦。

 

六、受理推薦期間: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收件:

(一)參選資料均請備妥紙本及電子檔,紙本請以A4紙張直式裝訂成冊,電子檔請提供可編輯之格式。

(二)相關資料得提供參選人優良具體事蹟、具代表性著作、照片、媒體報導、影音資料等。

(三)參選資料請以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並請註明參選「第8屆新北文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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