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用申請:
一、活動10天前填寫申請表、場地設備借用暨查核表。
二、同意借用後,將通知申請單位於場地使用前3天繳費。
三、填寫場地使用退還保證金申請書及收據,並檢附保證金收據正本辦理退還保證金。
婚禮場地申請
一、適用於紅毛城。
二、損害公務照價賠償。
三、大型車輛入場時間:
(一)休館日(每月第一個週一,倘遇國定假日或補假日順延一日)9:30AM-6:00PM或
(二)非休館日週一至週日但須於9:30AM前離場
四、建議先行場勘。
五、申請者如同意本館規定事項,請填寫官網申請表,並於2週前傳真至(02)2621-2831或email至指定信箱。
詳見官網:淡水古蹟博物館官網/首頁/便民服務/場地申請/場地租用申請(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