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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十三》徵稿

《遺址十三》年刊徵稿啟事

一、宗旨

《遺址十三》(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ite,下稱本刊)為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出版發行之學術專刊,以刊登考古遺址相關文章為主。十三行博物館為因遺址搶救發掘而建立之博物館,也是國定十三行及大坌坑考古遺址監管單位,亦是新北市考古出土遺物指定保管單位。為推動遺址保存與教育推廣,特規劃《遺址十三》年刊,提供遺址各面向專業論述,作為學術研究與實務之交流平臺。

 

二、類別內容

本刊徵稿內容包含以下三個類別:

  1. 遺址面面觀:包含遺址的考古研究、政策法令、科技運用、都市計畫、文化資產等各面項之專文探討。
  2. 遺址與公眾:著重於遺址的公眾教育,包含經營、管理、展示、教育、推廣、行銷、文創、數位等方面之實務分享。
  3. 遺址新脈動:針對國際、國定、市定或亟需關注的一般遺址進行報導,著重於該遺址的最新發展。

三、出刊與截稿期限

本刊為年刊,每年10月刊行,當年出版之截稿期限為每年4月30日,該日後收稿並通過刊登者,視作業狀況於當年或隔年刊出。

 

四、出版形式

本刊以電子書形式出版,公開於十三行博物館官網及數位博物館,供民眾下載及線上閱覽。

 

五、投稿須知

  1. 來稿以中、英文發表為主,字數以一萬字內為原則(不含摘要、圖表與參考文獻),投稿文章體例格式請參照「《臺灣考古學報》撰稿須知與引用格式規範」。
  2. 稿件內容依序具備:標題、摘要(300字以內,英文稿件須附中文摘要)、正文(內文中不可出現作者姓名)、參考文獻。正文中可於頁底加上註腳。
  3. 投稿人須填妥「投稿人基本資料表」(附表1),併文稿電子檔案(Word檔),以電郵方式寄至本刊信箱:ag7372@ntpc.gov.tw,主旨請註明【遺址十三投稿】。(服務專線:02-2619-1313 #310,彭先生)
  4. 投稿人須自付學術倫理及著作權責任,亦須確保文稿未曾在其他刊物出版。請先行取得來稿內容物(如圖、表及長引文等)之智慧財產權,本刊不負責相關事宜及責任。

六、審稿流程

  1. 本刊採匿名審查,包含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2. 初審:由本館編輯小組審查投稿字數、內容及格式是否符合本刊所需,且無倫理或風俗之議者。
  3. 複審:初審通過之文章依稿件內容,由本館聘請三位專業人士進行審查。
  4. 如需修改,編輯小組通知投稿人或第一作者參照審查意見修正,修訂稿須於14日內回遞本刊,經編輯小組檢視後刊登。

七、著作授權

獲准刊登之投稿人(含所有列名作者)應填具「著作授權同意書」(附表2),同意授權十三行博物館進行編輯與重製,存放於本館官網及數位博物館,提供使用者檢索、閱覽、下載、列印,並同意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辦理流通利用。

 

八、稿費

稿件一經刊登即支付稿費,包含:

  1. 每字新臺幣0.8元,支付上限每篇1萬字(以正文字數計算,不含文章標題、摘要、參考文獻及其他)。
  2. 圖片每張新臺幣400元,支付上限每篇4張。
  3. 稿費僅支付第一作者,本刊不涉入共同作者之稿費分享。

九、本刊歡迎國內外學者、學生、文化資產從業人員、文史工作者及從事考古遺址推廣教育之人士投稿。

 

十、本刊編輯小組保有刊登文稿之最後決定權。

相關檔案: 《遺址十三》投稿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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