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時間
24小時開放。
「園區景觀噴泉」開放時間預計為夏季6月至9月。
「水舞秀」表演時間為每日上午11時至晚間8時,每半小時1場,1場15分鐘。
公園應注意事項
1.景觀噴泉可適度親水遊憩,請勿踩踏或以石塊等異物堵住噴泉出水口,以免破壞噴水設施。
2.滑梯前小礫石請勿攜出,或塞入沙坑洗手區排水口。
3.公園裝有監視設備,不當使用或蓄意破壞公園設備者將移送法辦。
4.公園禁止汽機車進入及停放,若壓壞公園地坪需自付賠償責任,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項規定辦理。
5.公園未經許可禁止設攤,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辦理。
6.自行車入園請牽行。
7.遛狗請繫繩,隨手清狗便,否則依《動物保護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辦理。
8.溜滑梯並未設計滑草區,請勿自行跨越攀爬。
※其他未盡事項,請詳園區場地使用規範事項公告內容
背景介紹
斬龍山,係因清領時期興築水圳時,山丘被切斷而得名,早年於民國44年即已由盛清沂偕同吳基瑞調查發現該處,當時遺址已被公路切過。遺址歷經數次調查及試掘,在民國101年整理遷葬土城第一公墓時,挖出陶片,石器等文物,其後本市在進行土城區暫緩發展區市地重劃時,考古遺址部分範圍劃為公園用地,移撥給文化局規劃為遺址公園。
文化局於民國107年9月啟動文資審議程序,經民國108年2月本市考古遺址審議會指定公園用地範圍為考古遺址,見證其對於圓山文化的發展與變遷,以及地區性的文化互動,深具研究上的重要價值。斬龍山考古遺址鄰近都市發展區,將其規劃為公園,一方面,可以在不干擾地底文化層的情況下對考古遺址做現地保存:另一方面,空間的使用上,除具有教育大眾的功能外,腹地範圍也成為民眾日常生活的休閒娛樂場所。如今,公園規劃工程已於民國108年3月竣工,並於6月起開放民眾使用。
斬龍山遺址發現經過
斬龍山遺址自民國44年發現,之後經歷過多次調查,於民國79年配合「台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環境影響評估研究」進行首次試掘,並在民國92年的「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畫(第七期)」中被評鑑為重要遺址。
而後隨著土城市立醫院的規劃,土城第一公墓於民國101年開始進行遷葬作業,在原本被認為遺址已遭嚴重破壞的區域發現史前文化層露出,民國102年執行「斬龍山遺址搶救發掘計畫」,配合都市發展與規劃,以及民間對文化資產的逐步重視,進而催生「斬龍山遺址文化公園」的設立。
斬龍山遺址的陶器
學者認為斬龍山遺址與鄰近的土地公山遺址屬於圓山文化向外發展而成的地方類型,因而被稱為圓山文化的土地公山類型,年代約為距今2800~2300年前。
斬龍山遺址一部分陶器會有豎把,底部則有方便放置的「圈足」,這兩個部位有時可見稱為「捺點紋」的裝飾,這些都是圓山文化陶器的特點。少見於其他圓山文化遺址的「波浪狀罐口」則具本地特色,同時也有一些具有特殊紋飾的陶片,有可能是與其他文化互動的結果。
斬龍山遺址的石器
斬龍山遺址的石器以農耕和漁獵等生活用具為主,例如可能用來鋤地或伐木的打製斧鋤形器、狩獵用的箭鏃,以及綁在漁網上的兩縊型網墜,也有製作石器的工具,如石錘及砥石,此外還有圓山文化特有的有肩斧鋤形器,以及可能原產自東部的玉块、玉環及管珠等玉飾。
史前居民會依據用途選取合適的石材製作石器,但有些石材並非斬龍山遺址本地所有,很有可能是透過交換或其他方式從外地得來。
斬龍山遺址其他出土遺物
現今土城醫院的範圍由於曾被當作公墓使用,因此除了史前遺物外,也發現了歷史時代的各種遺物。雖然不同時期的墳墓在下挖時難免對史前文化層造成擾亂,但從相關現象也可用來探討在本地區居住的人群與活動的改變。
除了墳墓的磚造結構體外,也有可能是作為陪葬品的玉器及錢幣,其中錢幣橫跨清朝中晚期、日治時期及民國政府時代,顯示該區域的墓葬涵蓋自清朝以來的各個階段。
斬龍山遺址公園設立
斬龍山遺址文化公園規劃工程已於民國108年3月竣工,6月開放民眾使用。公園中央土丘為現地保存之考古遺址文化層,面向金城路2段的右側為人文廣場,遊戲區設置有滑梯、噴池,另有模擬考古發掘之遊戲沙坑,內藏複刻「圓山文化土地公山類型」的陶片及有肩斧鋤形器。開放棚架及公園各定點處皆設有斬龍山考古遺址解說牌,面向金城路2段的左側為草坪區,兼具滯洪池功能。
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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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37號
(土城醫院對面)
公車:
搭乘公車275、706、藍17、藍40至「柑林橋」站
捷運:
捷運土城站1號出口步行約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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