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分類: 文化發展科
一、認證基本資格:凡年滿16歲以上之本國國民及持有6個月內有效居留證之外國人士,且具音樂、美術、技藝及表演藝術等才藝之個人或五人以下團體,均得於本局公告辦理街頭藝人認證審查之報名期間內,報名參加認證。
二、認證時間:本市每年辦理1次街頭藝人認證審查,當年度實際之認證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與規定等資訊,將於認證前1~2個月公告於「新北市藝文團體資訊網」→街頭藝人專區,請有意報名認證者,密切留意。
三、本市戶外公共空間展演場地詳細資訊請至「新北市藝文團體資訊網」→街頭藝人專區查詢。
四、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電洽(02)29603456分機4506本局文化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