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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第18屆「偶戲金掌獎」簡章

為獎勵從業偶戲傳統技藝優秀人員及對偶戲工作有特殊貢獻與成就之團體、個人,直接或間接地帶動整體偶戲的發展,讓偶戲事業造就成為最崇高的榮譽指標,

而開發偶戲新市場,豐富我國偶戲劇作的內涵,提升偶戲資產的國際競爭力。

第一階段入圍獎分初審及複審,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比:

1.第一階段:

(1) 創作劇本徵選,作品主題 113 年兒童布袋戲,(『單年』兒童布袋戲)、『雙年』傳統經典),含原創及改編,需未曾在金掌獎演出之劇本;此外,
           此兩種劇本主題內容均應與台灣或雲林在地有關聯之劇本為佳,勿引用過多非本國之故事。送件之劇本名稱自訂,演出時間應限於 1小時以內。

(2) 初審:由評審委員依「創作劇本」選出入圍作品,至多不超過 20 名為原則,經入圍者,始得參加複審面試。

(3) 複審:由初審入圍劇團,說明演出型式及內容,再由評審委員決議最終入圍作品,以不超過 10 名為限,參與第二階段現場演出競技評比。

2.第二階段:

(1) 安排於 2024 雲林國際偶戲節演出,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演出評比。

(2) 按各獎項分別決選 1 名,各頒發金掌獎座壹座及獎金與參賽團隊,參賽者則頒發獎狀。

3.第一階段入圍者,視活動實際需要,將演出劇情內容與團隊簡述介紹於活動展場展示(展場基本架構由本府設置,展場內容由入選團隊自行規劃設計)。

4.得獎者得配合主辦單位出席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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